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 (市)属各单位:
为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保障改善民生的生动实践,扎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帮扶和送温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结合“四下基层”,深入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确保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走访慰问对象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移民群众、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员、教师、职工、遗属;
(二)企业困难职工、失业就业困难人员、一线环卫绿化工人;
(三)劳动模范、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含卸任村干部);医疗一线先进工作者、支援平罗建设的志愿者;
(四)驻石、驻平部队、规上企业及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部分单位。
三、慰问时间
2024年1月下旬至春节前。
四、慰问安排
2024年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教体局、工信局、卫健局、文广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配合,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集中慰问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8日
活动内容: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带队开展慰问活动,对老干部和城乡部分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及节日上班单位、驻石驻平部队、企业困难职工等进行慰问。(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8日
活动内容: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志愿者深入养老机构、社区、乡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打扫卫生、清洗衣物,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情感陪护等服务;组织法律、教育、医务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三)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8日
活动内容:
1.县人大办、政协办负责对生活困难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走访慰问。
2.县委组织部(含老干部局)负责对卸任村干部、困难老党员、离退休干部走访慰问,重点走访有特殊贡献、特殊困难和因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卸任村干部、特困党员。
3.县委宣传部负责对新闻单位、一线新闻工作者、道德模范和文化名人进行慰问。
4.县委统战部负责对各民主党派、台胞台属、党外知识分子、宗教人士等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进行慰问。
5.县委政法委负责对优秀铁路护路承包人、优秀网格员、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进行慰问。
6.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高龄老人、养老机构、村(居)及困难村(居)委员、先进社会组织等进行走访慰问。
7.县人社局负责对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8.县总工会、工信局负责对劳模、企业先进工作者、科技型人才、困难职工、环卫工人等进行慰问。
9.县残联负责对多残和老残一体家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困难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残疾人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10.县住建局负责对绿化工人、节日上班城管人员和房地产企业等进行慰问。
11.县卫健局负责医疗一线先进工作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慰问。
12.县教体局负责对有特殊贡献教师和困难教职工等进行慰问。
13.县科技局对科技型人才进行慰问。
14.县妇联负责对女性困难老党员、卸任村妇代会主任、贫困单亲母亲、贫困留守妇女、患大病贫困妇女、困境儿童进行慰问。
15.团县委负责对优秀大学生志愿者进行慰问。
16.县红十字会负责对遗体捐献者、干细胞捐献者进行慰问。
1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务移民困难群众和农业、畜牧业企业进行慰问。
18.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驻平部队、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结对帮扶户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开展春联(书画)等拜年活动
活动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8日
活动内容: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文联要组织书法家协会及有书法、美术等艺术专长的志愿者为困难群众开展赠春联、送书画等活动,并组织开展好短信、微信、小视频等网络拜年活动,把党的政策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五、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把群众冷暖安危时刻放在心间,把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怀、关爱之情落实为实际行动,把“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四下基层”的重要形式,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要做好走访群众记录,及时撰写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
(二)各有关单位要在春节前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职工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农民工工资发放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资金足额及时发放。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本系统“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严把慰问对象审核关,规范资金管理,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捐助,确保“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落到实处。
(四)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做好“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弘扬正气、挖掘典型,大力营造互助互济、关爱弱势群体的浓厚氛围,扩大“送温暖”活动的社会影响。
(五)2024年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在2024年2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走访慰问记录、慰问资金情况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